行政復議終止決定書
宛政復終止〔2024〕13號
申 請 人:楊X艷,女,公民身份號碼1302271973XXXXXXXX
住 所:河北省石家莊市橋西區(qū)XX小區(qū)
被申請人:桐柏縣人民政府
申請人對被申請人作出的《關(guān)于履行法定職責申請的回復》不服,于2024年2月6日向本機關(guān)申請行政復議。
行政復議受理審查期間,申請人向本機關(guān)提出撤回行政復議申請,本機關(guān)予以準許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》第四十一條第(一)項的規(guī)定,本次行政復議終止。
2024年 2月9日